纪律委员职责
纪律检查委员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管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
(1) 负责党组织的作风建设,经常对党员进行党规党法、党纪国法和共产主义道德的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防止和纠正不正之风。
(2) 保障和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使之不受侵犯。要经常检查党员执行 《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的情况,同各种违反和败坏党风的行为作斗争 ; 要严格执行 《中国共产党党员保障条例 ( 试行 ) 》,明确党员正确行使权利的原则和保障党员行使权利的措施。
(3) 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党的纪律的情况,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违反党的纪律的案件。
(4) 负责受理党员和群众的来信来访、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对他们进行有针对性的帮助、教育工作,帮助、教育他们改正错误,鼓励他们积极工仟。
(5) 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的情况和本单位纪律检查工作的情况。
(6) 按照上级要求实事求是地及时申报副处以上领导干部的收入情况。
纪检委员受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双重领导,以支部委员会的领导为主。在工作中如与支部委员会有不同意见,可向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
——以上内容来自中国西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