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务科岗位职责
学校教务科岗位职责
在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或主管领导关于教务工作的指示;组织全科人员进行政治和业务学习,处理全科日常行政工作和各项业务工作。
一、主持全校教学检查、教学评估、专项检查等工作;
二、根据教学计划审核教学用书、教师工作量,核定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编制学校课表。
三、组织制定学校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协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教师业务的考核,根据考核情况提出教师队伍的调整意见。
四、指导各教学部开展教学活动,做好学校教育研究工作,开展全校性教学、科研活动;
五、组织、实施和管理学校其他教学工作、对外培训、及在校学生职业技能鉴定、英语及计算机等学科等级考试技能鉴定等工作。
六、为教育教学、科研服务。
七、完成学校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株洲轨道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二零一九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