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学生科岗位职责
学校学生科岗位职责
学生科是在校长的领导下,遵照党的教育方针,负责全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行为管理的职能机构。其工作职责如下:
1、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和日常行为管理工作,根据学校计划,每学期订出本科室的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2、定期召开班主任会议,分析研究各班级情况,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推荐先进,及时解决学生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各班主任进行业务学习,提高班主任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做好班主任工作的评审和考核。
3、在学校党政领导下,与团委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时事形势教育、劳动健康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和共产主义道德品质教育,开展“学雷锋”、“创三好”、争当“优秀班集体”、争当“文明学生宿舍”等活动。
4、关心学生生活和身心健康,制定各项管理制度,严格规范学生日常行为、学生宿舍管理、晚自修管理,负责学生宿舍、教室、包干区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负责管理、评定、审核学生奖学金和困难补助金的发放。
5、负责对学生的操行评定的审核,负责做出对学生的奖惩决定和意见。
6、审批班委会名单,审查学生会成员资格,审批学生会成员名单,指导学生会工作。
7、配合教务科抓好学生课堂纪律,期中、期末考试和实习的动员工作。
8、认真核对每年购买医疗保险学生名单,并将名单上交给医疗保险公司。帮助购买保险的学生提供个人资料,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索偿工作。
9、安排好每周值周班的工作,每天对值周班人员进行考勤和考核,根据表现对各值周班级进行评分工作。
10、对师生员工进行法制、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保卫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法制观念、政权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
11、负责学校的门卫、视频监控及安全管理工作,切实维护好学校内部治安秩序,保卫好学校内部国家财产安全。
1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重点单位消防工作十项标准》和有关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的管理规定,做好校内消防安全工作。
13、完成学校和上级公安机关、安全机关交办的各项任务。
株洲轨道交通职业技术学校
二零一九年一月